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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通用名:
  • 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
  • 商品名:
  • 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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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建议零售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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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规   格:
  • 300ml特大号
  • 包装规格:
  • 厂家:
  • 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
  • 批准文号:
  • 注册证号ZC20160006
  • 产品编码:
  • F0002
  • 生产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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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产品名称】蜜炼川贝枇杷膏
    【商品名】京都念慈菴
    【成分】川贝母、枇杷叶、南沙参、茯苓、化橘红、桔梗、法半夏、五味子、瓜蒌子、款冬花、远志、苦杏仁、生姜、甘草、杏仁水、薄荷脑,辅料为:蜂蜜、麦芽糖、糖浆。
    【性状】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;具杏仁香气,味甜,辛凉。
    【适应症】润肺化痰、止咳平喘、护喉利咽、生津补气、调心降火。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、痰稠、痰多气喘、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。
    【规格】300毫升
   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成人每日3次,每次一汤匙(约15毫升);小儿减半。
    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    【禁忌】糖尿病患者忌用。
   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患有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3.服用一周病情无改善,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,应停止服用,并去医院就诊。4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5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6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7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8.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9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儿童、老人等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  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  【贮藏】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°C)。
    【有效期】36个月
    【批准文号】医药证号ZC20100005
    【生产企业】香港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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